天甫商业总部及各营销事业部11月份考核评定通报
根据甫营管字(2008)01号文件精神,营委会对各营销事业部11月份月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进行汇总分析评定,并对大连、上海总部人员(月度)进行了综合指标评定等级考核,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:
一、各营销事业部月度业绩考核(20项指标)等级及奖罚
1、营销大连事业部 B 2、营销济南事业部 C+
3、营销上海事业部 C+ 4、营销北京事业部 C
5、营销广州事业部 C 6、营销长春事业部 C-
7、营销沈阳事业部 D
备注:评定分A+、A、A-、B+、B、B-、C+、C、C-、D、D-、E共12个级别,进入D级或最后一名就受处罚,进入C+以上进行奖励,事业部排名前两位的事业部经理有独立奖励,月累计结果进行季度和年度的评定,季度得两个C-就得一个D。
此综合考评为发展式考评,没有发展和提高将会影响总的考评结果。
二、大连总部人员月度综合评定等级及奖罚
张晓丹B+ 肖秀敏B 杨佳潞B 李傲兵B 于 颖B
董志哲B 吕丹凤B 蔡义萍B 吕 强B 徐 静B-
尹燕辉B- 韩先萌C 曲延玲C-
三、上海总部人员(含天甫国际)月度综合评定等级及奖罚
龚垠宇A- 张 静B+ 顾玲玲B+ 王 涛B+ 宋修娟B
谢 辰B 杨 婷B 方建华 B 赵素雨B- 施昌迎B-
管丽君B- 孙 娥C
备注:奖励与处罚不够的比例累计到季度奖励,评定得一个C或最后一名将受处罚,评定得一个B+(含)以上给与奖励,得三个B-就等于一个C。月评定累计到季评,季评累计到年评。
营销事业管理委员会
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